关于静宁县康达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881712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29日收到的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甘0826执12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静宁县康达果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在申请执行人甘肃静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到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转移手续。

查封由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机械设备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