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万源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0120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0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黑04执14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黑龙江省万源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设备明细详见:黑龙江省万源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卡片表);
二、对动产的查封期限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2年,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