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310200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2月26日收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1执恢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抵押人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41102019004909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全部抵押物。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9年3月29日。

查封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41102019004909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