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豪峰福利纸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40501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24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9)二中执字第01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秦皇岛豪峰福利纸厂所有机器设备,未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进行抵押、过户等相关财产的转移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5年6月22日至2027年6月21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