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市艺彩轩印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10124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9日收到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102执24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廊坊市艺彩轩印刷有限公司名下规格型号为GL-440-H,机身编号为2274的小森超级丽色龙LithroneG40单张纸胶印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查封期间,不得为上述设备办理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