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志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970408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626执8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山东志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记(2015)0316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0458、0450号所有财产。

二、查封期限两年,即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原查封案号:(2017)鲁1626民初4187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记(2015)0316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0458、045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