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卓远重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20209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8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283执恢9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大连卓远重工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其车间内的吊车道轨梁和吊车道轨(以实际丈量为准)予以查封(后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查封期限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