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花祥威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607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20日收到的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赣03执保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莲花祥威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118套(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的证明编号为:2963 8807 0037 8149 3548);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