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聊城国强塑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51405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525执恢5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聊城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一宗(附清单一份)。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8年3月9日)

查封由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