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超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淄执字第1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山东超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抵押财产,齐工商抵登字(2013)第36号,详见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