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边县永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18日收到的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川0422执82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盐边县永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价值1800万元的机器设备(查封财产的范围以申请人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边支行提供的保全财产清单为准)。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
查封由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