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中德双顺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日收到的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琼9022执恢1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海南中德双顺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南坤镇明北路北侧土地[证号:屯国用(2008)第07-00008号]上安装于各个建构筑物中的机械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止。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业务。
查封由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