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永川区永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日收到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18执7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重庆市永川区永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科名村上场口厂房内的有机肥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一条、无害化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一条,交由被执行人重庆市永川区永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科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管、使用。(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8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