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高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张执字第2360、23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如下:
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高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登记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第(2014)第0021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19日。
查封由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