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池铭阀体五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00290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5日收到的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104执90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查封属于被执行人中山市池铭阀体五金有限公司所有,抵押权人为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登记证明编号:2345 3479 0029 4470 5200)。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日期自2026年1月9日至2028年1月8日止。

查封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