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甸泰安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40609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1日收到的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宽民执字第009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宽甸泰安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机器设备及供电设施。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

查封由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图片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