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喀左县隆中御酒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50100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324执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省喀左县隆中御酒厂所有的存货(酒)(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即自2026年1月6日起至2028年1月5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