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市益鸣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5日收到的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贾执字第17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查封(继续查封)徐州市益鸣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在徐州工业园区青山泉冶金工业园内的中频电炉三套、吊钩式抛丸清理机一台及所有设备,未经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准隐藏、转移、毁损、出租、抵押、处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1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5日。

查封由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