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永川区腾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30407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5日收到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渝0120执保7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重庆市永川区腾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1.ZLS30P捷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台、2.ADF-1816全自动高速吸塑成型机1台、3.JFSK-1820巨峰数控CNC雕刻机1台、4.佳奥龙简单压力容器储气罐1个、5.宇宏精密模具50个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2年(从2023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变卖、抵押、质押等手续,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查封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