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涧河树军冷冻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910378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5日收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津0116执恢13786号”《协助公示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涧河树军冷冻厂(经营者:王某某)所有的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镇涧河村唐山市丰南区涧河树军冷冻厂地上设施、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8年1月14日止。
三、自查封之日起,上述设备不得进行动产抵押。
查封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