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3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1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49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87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443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53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5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88号项下财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