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31206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4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407执6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名下脉冲袋式除尘器、224MW机组锅炉用风机、锅炉本体砌炉、烘炉,高压加热器、电动给水泵,2130t/h锅炉除渣系统等锅炉及系统以及汽机发电机等机器设备。(详见馆陶新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本次抵押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