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谷丰源粮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412047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4日收到的康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康执字第4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康平县人民法院依法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沈阳市谷丰源粮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型号为ZL10小型铲车一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7年1月12日止)。
查封由康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图片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