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大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90503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30日收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311执保3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查封公示辽宁大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设备35台/套(详见抵押物清单);
二、上述设备查封二年,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