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壹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00615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402执150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壹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远征路南首西侧[产权证号:临国土(2012)第01041号]不动产上的全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7年7月2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