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昊源铝合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31111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22日收到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1202执11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查封宁夏昊源铝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给河南金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4条铸轧生产线、2条铝杆生产线(包含整条生产线上所有辅助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27年6月6日止,查封期间未经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