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80202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2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49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87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443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09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53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5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8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89号项下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7年5月1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49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87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443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09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53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5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8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089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