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鑫锦汽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20111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4日收到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293民初11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揭阳市鑫锦汽车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13台长安品牌汽车,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为:22772927002849554300。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1日止。

(车架号明细详见申请保全车辆明细表)

查封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申请保全车辆明细表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