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大无缝新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10801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4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2执1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大无缝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编号为津滨动抵登字(2014)第0150号《动产抵押登记证》项下共262件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间为两年,查封自2025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津滨动抵登字(2014)第015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