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昌新盛源玻璃模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106098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6日收到的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1083执保9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隆昌新盛源玻璃模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8MA6272WC55)所有的50项机器设备(详情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7年12月2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