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东海翔硼铁合金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17日收到的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0624执17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丹东海翔硼铁合金厂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三道湾村该厂区内的硼铁冶炼炉以及相应附属设施。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

查封由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