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王记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01433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102执3306号之二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日照市王记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证明编号为15315461001839949585项下动产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出租、抵押、赠与、变卖等。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