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长运工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170500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1执恢84号”《协助执行(查询)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日照长运工业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在莒县市场监管局设立的莒市管抵登字(2017)第0175号、第017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厂房、设备;查封其在莒县市场监管局登记编号为37112019014054、37112019017223、37112019017225、37112019014073号动产抵押登记证书项下的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及存货;

二、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莒市管抵登字(2017)第0175号、第0176号、37112019014054、37112019017223、37112019017225、3711201901407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