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30700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3日收到的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吉03执恢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四平市铁东区东盛大街西侧、南四纬路北侧(老厂区)的14个油罐立式罐(柴油)及其附属设施。

二、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四平市循环经济示范区北环城路南侧(新厂区)的54个立式储油罐及其附属设施。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7年5月8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