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吉森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9120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8日收到的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赣03执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萍乡吉森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自动化包装线两套、自动打螺丝点胶焊锡设备16台、8960综测仪器8台、双皮带流水线4条、1-6寸显示屏生产线10台、3.5-8寸显示屏生产线8台。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3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