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6097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3日收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津0116执170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53度酱香型白酒基酒5327.58吨,上述基酒已设定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抵押权人为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52902019000394/仁市场(2015)抵押字第141号,登记机关为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对上述基酒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

查封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52902019000394、仁市场(2015)抵押字第141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