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县玉鑫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50700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7日收到的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内09执5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同县玉鑫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大同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机器设备57套(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5日止。

查封由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