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东红旗烘缸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31500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8日收到的凤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682执保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凤城市人民法院查封丹东红旗烘缸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34吨焦炭(每吨3600元)。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

查封由凤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