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金益丰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061911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0827民初11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济宁市金益丰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宁市火炬路东机电二路北的厂房(详见查封清单),查封金额110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从2026年4月15日至2028年4月1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