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40322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9日收到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0402执22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宝丰县石桥镇高铁炉村(豫02线南)厂院内的地上附属物、机械、设备。(限额80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7年12月11日。
查封由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