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利海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10422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1日收到的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津0103执225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利海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由其保管并使用的酯化一生产线等机器设备(详见设备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明细表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