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远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60310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1执1070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远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一宗(详见财产清单一)。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2月29日起,至2027年12月2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一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