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城市德利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0日收到的凤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682执20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凤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凤城市德利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凤城市德利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内的铁粉约1500吨。
二、凤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凤城市德利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凤城市德利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内脱水机一台、细沙回收机一台、输送机两台、油罐、加油机一套。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等妨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凤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