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00512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9执1252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相关抵押的设备(详情见查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7年9月1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附表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