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圣镁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60103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8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82执3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营口圣镁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或生产设备),查封期间不得变更、转卖等。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