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姚县三台绿特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日收到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云23执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姚县三台绿特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上述财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2月17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止。在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变更过户、设立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