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南娄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41105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524执5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山西南娄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所有的HFCG160-120型辊压机一台及TYPE YR500-4交流异步电动机两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