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恒富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01013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3日收到的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0583执13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广东恒富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广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广东中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详见设备清单),限额723012元。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7年11月19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