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东阿鑫星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40806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502执恢6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东阿鑫星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设备,抵押登记编号分别为:37152019004985、37152020025513、37152020028957、37152020028243、11101079001326089512、18572799002278030799、19569912002405262159。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152019004985、37152020025513、37152020028957、3715202002824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1101079001326089512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37152020025513。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