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博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60700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4日收到的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吉06执保62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唐山市博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唐榛路东后屯村北的机器设备(详见唐山市博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查封清单)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3月2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唐山市博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查封清单

2023年3月